第1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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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“略懂。

    ”百里容抚摸着茂茂。

     “也对。

    ”夜熙蕾轻声嘟囔,“瞎子算命很准。

    ”在夜熙蕾的眼中,一切皆有可能,就像蝙蝠精,也会写字画画,还会吹拉弹唱。

     百里容的摊子,位于人流最旺的地方,天桥边的广场上,杂耍的,卖艺的,说书的,卖杂货的应有尽有。

     还有酒楼饭馆,米行店铺,这里可谓是大都最繁华之处。

     “咕噜噜。

    ”夜熙蕾的肚子叫了起来,看向百里容,他正收拾自己的摊子,就在这时,有位婆婆急急而来:“百里先生,你总算来了,快帮我写封信给儿子。

    ” 百里容放下正准备收起的笔墨,然后微笑地请老婆婆坐下,脸转向右边:“小蕾?” “在。

    ”夜熙蕾蹦到了百里容的左侧,百里容再转回脸:“帮我去取些水来研墨。

    ”说罢,给夜熙蕾一个小杯。

     夜熙蕾好玩得接过,将死狐狸一扔,就到面前不远处的一条内河里取水。

     回来时,百里容已经拿出了信纸。

    夜熙蕾将水倒入砚台,一边慢慢研墨,一边认真地看百里容的动作。

     百里容的手很漂亮,在阳光下白中透着亮,就像半透明的莲藕,虽然藕臂用来形容女子,但夜熙蕾觉得拿来形容百里容,再合适不过。

     “好了吗?”百里容的语气总是那么平淡,但听着就让人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。

     “好了。

    ” 百里容提笔,往桌边而去,那里是他一直放砚台的地方,夜熙蕾一见,匆匆将砚台塞入那笔下。

    看着毛笔,夜熙蕾又开始神游,这是她的缺点,思想很活跃,不容易集中。

     她想起了魄泽的那搓金色的狼毛,她在拔回后,正逢大皇兄夜阑生日,那天也是夜阑终于长成人型的时候。

    于是,夜熙蕾将那搓狼毛做成了毛笔,送给了她好看的大哥。

    夜熙蕾喜欢美丽的事物,美丽的人。

     此刻,看着百里容手中的毛笔,和那优雅的握笔的姿势,夜熙蕾忽然觉得,那支世界独一无二的金色狼毫,应该拿来送给百里容,再好的东西,放着睡觉,都失去了它的价值。

     于是,夜熙蕾做了个决定,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