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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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的手的凉意,消融在他温暖的掌心。

     英伦的深冬,夜晚要比香港长得多。

    之所以记忆深刻,因为她曾睁着眼失眠到天亮。

     她在搜索框输入陆微之的名字,然后天明以后,删除所有的历史痕迹,假装他没在她脑海里存在过。

     “电脑在车上。

    ”陆微之说,“回去么?” “不用电脑了。

    ”黎见卿摇头,“我和曼姿要去附近做街采,你不用等我。

    ” 陆微之取出一封信,递给她:“阿姨收拾珑悦的时候看到的,从京州寄来了香港。

    ” 黎见卿一看,信封陈旧,那是她三年前在陆微之过生日的时候写给他的,没来得及送出去:“你看过了吗?” 陆微之不置可否。

     黎见卿看封口是完好的,猜测他应该还没看过:“正好,我要给新的给你,旧的我就收回了。

    ”她掏出一封新的信,塞进他手里,“等我走了你再看。

    ” 黎见卿的眼睛亮亮的,陆微之随手为她整理鬓边的碎发:“很喜欢做记者?” “喜欢。

    你知道为什么吗?”黎见卿说,“小时候,什么最重要,是由我妈妈告诉我。

    ” “但现在,是我自己来决定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我的镜头正在对准的,笔正在书写的,就是最重要的。

    ” 陆微之含着笑应:“嗯。

    ” “走了。

    ”黎见卿朝他挥挥手,“回家再见。

    ” 黎见卿走上天桥,陆微之站在原地,慢慢拆开她的信: 说件可笑的事,长这么大,我还没有去过迪士尼。

    小时候是爸妈不带我去,长大后,是我自己拒绝每一个邀我一起去的请求。

    嗯,还有北海道。

     我现在才理解拒绝的含义,如果这些未能成行的地点是我和你之间的缺憾,我宁愿它永远存在那里。

     虽然我总是说不想提起过去,但其实,我不想遗忘你。

     学新闻的这么长时间以来,我发现,凝视他人的苦难,总是可以使我们暂时忘却自身。

    也因此,爱情的议题,被我刻意地排在很后面,但每当,我的目光放在上面的时候,联想到的只有你。

     翁晴出事以后,我一度不想再提笔了,但最终选择写下去,我坚定自己不会再写任何违背本心的字。

     所以我选择通过写信这个方式,用我所有对于文字的真诚,来告诉你说,我爱你。

     :)对了,圣诞节要和我一起去迪士尼吗?